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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人民政府文件永政发〔2012〕7号

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工作“四大工程”建设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

国家统计局和省、州人民政府决定全面实施基本单位名录库、一套表制度、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系统等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为适应新形势下统计调查体系改革,提高我县统计工作水平,促使统计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统计工作实施“四大工程”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统计工作实施“四大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统计是实行科学决策和科学决策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多年来,各乡镇及统计部门不断推进统计工作改革和发展,大力加强统计能力建设,统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促使了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健康发展。但是,统计工作的基础仍比较薄弱,还不能很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必须通过实施“四大工程”建设,切实解决统计工作中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加快建设互为联系,共为整体的统计“四大工程”,是统计理念的重大革新,是统计调查流程的系统再造,是统计数据生产方式的深刻变革,对于推进统计数据采集、传输、汇总、加工环节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基础数据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施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强化统计调查的科学性、统一性和系统性,提升统计数据采集和生产能力,提高统计调查效能;有利于进一步增强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共享性,确保统计数据集中管理和真实有效,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有利于进一步全面推进统计工作改革创新,促进统计工作更加规范,业务流程更加完善,调查制度更加科学,增强统计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有利于进一步发挥统计在国家宏观调控和经济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服务科学发展。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加强统计工作实施“四大工程”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任务。

(二)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根本,围绕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按照“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和规范统一”的原则,坚持以建设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基础,一套表制度为核心,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为平台,联网直报系统为手段,创新统计调查流程,变革统计数据生产方式,在“十二五”期末建成统一设计、统一布置、直接采集、主动服务的新统计调查体系。

二、加强统计工作实施“四大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

(三)建设真实完整、及时更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按照“统一标准、一库在线、分级维护、及时更新”的模式,遵循“各项统计调查必须使用统一的名录库作为调查单位库或抽样框,不在名录库中的单位不得列入专业统计调查范围”和“先进库、后报数”的要求,以普查资料为基础,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专业统计信息,健全基本单位统计标准,及时核实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完善覆盖全县所有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信息,建立统一完整、不重不漏、及时更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

(四)建立统一规范、方便填报的一套表制度。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调查单位、统一布置”的原则,将分散实施的各项调查予以整合,统一布置报表,统一采集原生性指标数据,统一不同专业报表中相同指标的涵义、计算方法、分类标准和统计编码,建立既能有效满足各级党委政府、各类经济体和社会公众统计需求,又能满足专业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需要,便于调查对象填报、减轻基层负担的统一规范的一套表制度。

(五)建设功能完善、统一兼容的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按照“功能完善、方便使用、标准统一、友好兼容”的总体要求,以规范的统计业务流程为依托,以满足各项统计调查数据采集处理和实现不同专业、不同部门数据共享为目标,加快建设一个集统计设计、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发布以及统计分析等专业功能于一体的,满足各级统计机构进行普查、常规统计和专项调查需要,性能优良、功能强大、便于操作、统一兼容的统计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

(六)建设安全畅通、便捷高效的联网直报系统。按照满足各类调查对象通过相互联网向国家数据管理中心直接报送数据的要求,在加快推进统计信息化硬件设施、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原始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加快建设我县联网直报系统,实现我县调查对象和调查人员通过互联网直接向国家数据中心报送原始数据、全县各级统计机构和各部门在线共享,以及基层统计人员在线管理的工作模式,有效消除可能存在的对统计数据产生干扰的中间环节,提高数据汇总效率和生产过程的透明度与可控性。

(七)分步实施建设任务。2012年,建好规模以上工业、资质以内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简称“三上”企业,下同)调查单位和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一套表制度,全面实施联网直报,确保联网直报率达100%20126月底前,完善“三上”企业和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和数据采集系统,确保网络数据直报安全顺畅。2013年,完成全部机关、事业、企业、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的单位名录库和一套表制度建设,升级数据采集系统,提高数据采集能力。2014年—2015年,完成相关个体经营户和住户等所有调查对象的名录库、一套表制度、数据采集系统建设任务,实现所有调查对象联网直报数据,各级统计机构、各部门在线管理、共享数据的工作模式。

三、加强统计工作实施“四大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

(八)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加强统计工作“四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抓领导,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负责抓好本乡镇、本部门统计“四大工程”建设。

(九)落实机构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统计法》的要求,为乡镇统计站提供单独的统计办公场地,落实专门的办公人员及其必要的办公设备,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统计“四大工程”建设需要,设置统计岗位,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至少配备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专职统计人员。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其他经济组织要安排具有上岗资格的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统计工作。

(十)保障工作经费。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各负其责”的原则,确保“四大工程”建设资金投入。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快乡镇统计站建设,解决好统计工作专用计算机设备更新维护以及网络使用等工作经费。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其他经济组织要配备必要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并落实好正常维护费用。

(十一)加强分工协作。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县统计局负责做好统计“四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抓好全县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的统筹协调及专业技术指导;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好统计“四大工程”建设资金,确保各项工作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县发改局负责做好统计“四大工程”工程建设立项审批,统筹安排项目投资计划和落实投资资金;县文广新局负责做好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宣传工作。县编办、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民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质监局等具有行政审批权和管理权的部门要积极参与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负责协调、整理、提供所管辖单位的基本资料,督促管辖单位按要求配备好网络直报设备,及时、真实上报相关数据。县直其他各部门要负责组织本部门抓好统计“四大工程”建设。

县统计局要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动员、人员配置及业务培训等工作,及时解决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按时、按质、按量全面完成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全面负责辖区内统计“四大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站规范化建设,落实专职人员,完善电子台账,搭建直报环境;进一步抓好辖区内单位代报点建设,督促基层单位及时、全面、真实直报统计数据。

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要依法建立统计台账,设立综合统计岗位,配齐配强综合统计人员,健全统计资料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统计联网直报网络与计算机设备,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数据上报工作,共同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

(十二)强化质量控制。县统计局要把数据质量控制贯穿于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建立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制。要加强统计执法工作,全程跟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要加强对单位名录的核查工作,确保统计调查单位应统尽统、不重不漏;要加大对基层单位统计数据真实性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确保联网直报工作规范,保证直报数据真实可靠。

(十三)强化督促检查。将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纳入对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统一要求,将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任务和责任细化分解,确保各项建设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位。县政府督查室、县加强统计工作“四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四大工程”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附件:永顺县实施统计“四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O一二年六月六日

  

    附件:

 

永顺县实施统计“四大工程”建设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周新春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彭应武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彭继真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傅有松 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彭宇旭 县编办副主任

    覃章国 县发改局副局长

    谢长青 县经信局副局长

    向春生 县财政局副局长

    肖绍军 县住建局副局长

    向显林 县民政局副局长

    邱  毅 县统计局副局长

    吴忠文 县国税局副局长

    彭继海 县地税局副局长

    田德钦 县工商局副局长

    李大峰 县质监局副局长

彭湘平 县统计局工会主席

  艳 县统计局经济社会调查队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傅有松兼任办公室主任,邱毅兼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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