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督查室《关于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大督查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现对省扶贫办举报电话及受理举报范围进行公示: 省扶贫办举报电话:0731-82212220。 受理举报范围:一是不该纳入贫困户的纳入了、该纳入贫困户的没有纳入的情况;二是没有达到脱贫标准的贫困户退出的情况;三是扶贫资金使用中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四是扶贫项目招投标方面的问题。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