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州委第一巡察组于2018年2月12日至3月28日期间对永顺县村级组(户)间道路建设项目开展专项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永顺县2015-2017年以来实施村级组(户)间道路建设项目的业主单位、乡镇(街道)、村支两委、施工方、验收单位等相关责任人。
二、巡察内容
1、组(户)间道路建设项目资金监管情况;
2、组(户)间道路建设项目是否按照要求履行“招投标”等相关程序,是否存在违法转包、挂靠等情况;
3、组(户)间道路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是否合格;
4、是否有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或以参股、交换等方式承揽工程建设;
5、是否存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6、项目主管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是否到位;
7、项目业主单位、驻村扶贫工作队、乡镇(街道)、村(居)“两委”干部是否积极履行监管职责。
三、反映问题的渠道
巡察期间,开通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电、来信、来访。
举报电话:15174333393
举报邮箱:xxzxcbgs@163.com
(接受来电时间:工作日8:00-20:00,非工作时间可预约)
接待群众来访地点:
1、永顺县民族酒店8098房;
2、县委巡察办(县检察院办公楼5楼)。
欢迎永顺县广大干部群众围绕巡察工作内容,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巡察组将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并诚恳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州委第一巡察组
2018年3月7日
作者:州委第一巡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