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治超工作总体安排,结合国家《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国务院大督查发现公路货运执法问题有关情况的通报》(交办公路函〔2018〕1416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文件精神要求,经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对全县25个重点源头企业监管单位向社会公布。
永顺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
2018年10月15日
来源:永顺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