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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人民政府文件永政发〔2012〕4号

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猛洞河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大猛洞河风景名胜区的资源保护力度,加快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景区管理水平,做大做强旅游产业,促进县域经济追赶跨越发展,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湖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猛洞河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等法规精神,现就加强猛洞河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风景名胜区的组织领导
    (一)充分认识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猛洞河风景名胜区是我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主要载体,是芙蓉镇景点圈建设的核心景区,自然、文化资源十分丰富。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抓好猛洞河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坚持走“以保护带发展,以发展促保护”的路子,进一步提高景区保护和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促进猛洞河风景名胜区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管理的组织领导。成立猛洞河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猛洞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以下简称猛管处)处长任副组长,涉及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有关乡镇和县直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专抓班子,明确专抓领导,组建专抓队伍,安排专项经费。把猛洞河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纳入县政府对有关乡镇、县直相关单位主要工作目标管理,县政府办、猛管处要加强工作的督查督办。对保护管理工作不力,造成资源重大破坏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职责。猛管处是猛洞河风景名胜区的主管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景区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景区内所有单位,除各自业务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外,都应服从猛管处对景区的统一规划和管理。要进一步健全猛管处内设机构,完善机构职能,加快成立景区综合执法机构,尽快恢复景区资源保护站。
    二、加强统一管理,全面提升风景名胜区管理水平
    (四)加强规划编制统一管理。规划、旅游、文物等部门在编制涉及猛洞河风景名胜区的各类规划时,要加强与猛管处协调,切实遵循《猛洞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要求。猛管处、文物、规划、旅游、环保等部门,要对过来编制的相关规划进行审查,切实搞好部门规划与《猛洞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衔接。对不符合《猛洞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要及时修改完善。
    (五)加强建设活动统一管理。猛管处、住建、规划等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生态保护和环境容量的要求,加强对猛洞河风景名胜区内各项建设活动的监管。凡在景区内开展工程建设、房屋修建、民居改造等开发建设活动,必须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下简称“一书两证”)。在办理“一书两证”时,要严格按照《猛洞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要求,报猛管处审查,实行分级审批。属重大建设项目的,按程序上报省或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六)加强经营秩序统一管理。对猛洞河风景名胜区内的交通、服务等经营项目,按照“容量有限、总量控制”的原则,积极推行特许经营制,即由猛管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采用招标等公开、公正、公平方式确定经营者。经营者应当向猛管处缴纳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猛管处、物价、旅游、工商、住建等部门和有关乡镇要密切配合,加强检查整治,逐步建立健全经营秩序统一管理的长效机制,着力提升景区服务质量。
    三、加强资源保护,努力实现风景名胜区持续发展
    (七)构建资源保护联动机制。猛管处要会同林业、畜牧、住建、规划等部门,尽快编制《猛洞河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工作纲要》,明确有关乡镇、县直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积极构建完善的县、乡、村三级保护网络和长效联动机制。猛管处、住建、规划等部门,要加快制定《猛洞河风景名胜区古民居保护办法》、《猛洞河风景名胜区民居修缮技术规范》、《猛洞河风景名胜区民居修缮改造审批制度》等相关文件,按照“整旧如旧,修旧如旧”的原则,切实抓好景区内民居保护工作。林业部门、猛管处要积极开展风景名胜区内征占用地的森林植被恢复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征收临时用地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并将森林植被恢复费专门用于景区绿化。
    (八)完善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建设。对猛洞河风景名胜区交通、通信、水电、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各部门在安排项目和资金时,要予重点倾斜,优先安排。要进一步完善景区标示系统建设,在“十二五”期间完成景区界桩界碑和标志标牌建设,启动数字化景区建设。
    (九)努力实现以开发促保护。认真贯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猛洞河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逐步推行王村、老司城、司河、猴儿跳等景区门票制经营。物价、猛管处等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景区门票价格的申报和资源有偿使用费的征收工作。门票收入和资源有偿使用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门用于景区的保护和管理。
 
 
 
二O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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