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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3年粮食生产工作的意见

永顺县人民政府文件
永政发〔2013〕6号

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3年粮食生产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就做好2013年粮食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稳定粮食生产种植面积。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制止耕地流转后非农化和非粮化行为。整合发改、农业、扶贫、农开、国土、水利等项目资金,高标准建设一批高产稳产粮田。充分利用未开发的旱地、高岸田、天水田,扩大玉米种植面积。大力推广间作、套作等耕作方式,提高复种指数。完成粮食播种面积65万亩,产量20万吨的任务。
二、推广粮食增产增收技术。水稻生产重点推广“集中育秧、机械插秧、合理密植、科学管水、病虫综防”等技术,玉米生产重点推广“适时早播、育苗移栽、地膜覆盖、合理密植、间作套种”等技术,马铃薯生产重点推广“种薯脱毒、双行起垄、地膜覆盖、配方施肥、生化调控”等技术。
三、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按照“统一优质良种、统一标准化栽培、统一测土配方施肥、统一病虫害防治”的管理模式,在砂坝、塔卧、毛坝、万坪、车坪等乡镇建设5个部级万亩水稻、玉米高产创建示范片,在颗砂乡办好超级稻“种三产四”示范片1个,实现水稻单产600公斤、玉米单产600公斤的目标。采取挂牌管理方式,各乡镇、村、组和农技人员分别建立1个千亩、百亩、十亩、一亩以上的高产示范片(丘)。
四、狠抓湘米产业工程建设。按照全省湘米产业振兴规划,探索推进“一片一种”、“一乡一种”模式,在松柏、石堤、高坪、车坪、万坪、塔卧等乡镇建设优质稻产业基地22万亩。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在松柏镇建设好高档优质稻产业基地5000亩,按照绿色食品标准进行生产加工,不断提升“永农”生态香米知名度,扩大市场份额。
五、推进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在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探索转租、委托代管、承包土地入股等多种经营形式,引导、鼓励和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适度流转,新增土地流转面积10%以上,培植种粮大户120户以上。完善提升乡镇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促进土地规范流转,逐步形成有序的土地流转市场。
六、认真落实惠农支农政策。大力宣传粮食直补等惠农支农政策,按照“谁种粮谁得补贴,种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落实补贴标准、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的张榜公示制度和逐级核实核报制度,及时足额发放补贴资金,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大力推广旋耕机、水稻插秧机、玉米直播机等农业机械。
七、强化农资市场清理整治。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行为,严肃查处超范围经营和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八、不断加大粮食生产投入。整合全国产粮大县奖励、全省粮食生产标兵县奖励等资金用于发展粮食生产,重点支持高产创建、办点示范、技术培训、集中育秧、病虫害统防统治及测土配方施肥等工作,推动全县粮食生产上水平、上台阶。
九、强化粮食生产工作领导。认真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采取乡镇领导包村、驻村干部包组、村组干部包户的办法,将今年的粮食生产任务分解到村组和农户,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提高乡镇高产创建、遏制耕地抛荒工作在考核中的比重。对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种粮大户进行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实行责任追究。
 
附件:12013年永顺县主要粮食作物生产计划指导性任务表
2、永顺县粮食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1:
2013年永顺县主要粮食作物生产计划指导性任务表
单位:亩
乡镇
水 稻
其中:优质稻
玉 米
其中:玉米早播
马铃薯
其中:脱毒
马铃薯
首车镇
6500
4000
3000
1200
4000
1000
勺哈乡
8500
6000
3500
2000
4000
1000
西歧乡
6500
4000
4000
3000
4000
1000
两岔乡
5500
4000
2000
1000
3000
500
泽家镇
10000
6000
7500
5000
5000
1000
大坝乡
10000
3000
6000
4000
3000
500
对山乡
4500
3000
2500
1000
2000
500
列夕乡
5500
1800
3500
2000
3500
1000
芙蓉镇
15000
12000
8000
7000
5500
1200
高坪乡
12000
10000
7000
4400
6000
3000
松柏镇
24000
21000
6500
5000
12000
5500
长官镇
3000
1500
1600
800
3000
500
回龙乡
4500
1000
2000
500
3000
1000
小溪乡
5000
2500
2000
1000
3000
500
永茂镇
3500
2000
3000
2000
3000
800
青坪镇
8000
5500
4000
2700
3000
500
朗溪乡
3500
2000
2700
1000
3000
1000
石堤镇
36000
33000
12000
10000
10000
3500
润雅乡
6500
4000
2000
1000
3000
1000
塔卧镇
21000
17000
9500
6000
8000
3500
车坪乡
10000
8000
8200
6000
5000
1000
砂坝镇
20000
15000
8000
5900
7000
2000
万坪镇
15000
12000
11000
6000
10000
4500
毛坝乡
10000
7000
11000
7000
7000
2000
万民乡
7500
5000
5000
2000
5000
1000
盐井乡
3500
2700
3000
1000
2000
1000
颗砂乡
11000
8000
5000
3000
5000
2000
抚志乡
7000
5500
4000
1500
3000
1000
吊井乡
7000
3500
4000
2000
5000
2000
灵溪镇
15000
10000
8500
5000
10000
5000
合计
305000
220000
160000
100000
150000
50000
附件2:
永顺县粮食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
计分标准
考核方法
得分
类别
内容
基本分值
重视粮食生产、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和质量安全
组织
保障
措施
15
1、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领导班子、明确专抓人员计6分,缺一项扣2分;
2、有方案、目标、措施及任务分解到位的计5分,缺1项扣1分,没有不计分;
3、年内班子专题研究粮食生产工作2次以上计4分,少1次扣2分,没有的不计分。
查看文件、记录。
稳定
种植
面积
12
1、完成县分粮食种植面积计12分;
2、超额完成计划面积,每增加1%加0.5分,此项最高加2分;
3、没有完成计划面积,每减少1%扣0.5分,直至此项分扣完;
实地调查、查看相关记录。
提高
粮食
产量
12
1、粮食总产量达到计划目标计12分;
2、粮食总产量每增1%加0.5分,此项最高加2分;
3、没有完成粮食生产计划,每减少1%扣0.5分,直至此项分扣完;
4.因严重自然灾害减产,可扣除因灾损失部分,但损失数以县直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数为准。
实地调查、查看统计记录。
增加投入、落实发展粮食生产扶持政策
增加
投入
力度
8
1、当年用于粮食生产培训及示范创建等经费投入8000元以上计8分,每增加1000元加1分,此项最高加2分;
2、投入资金低于8000元的,每减少1000元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为止。
查看记录
落实
惠农
政策
8
1、按要求将各项农作物补贴面积落实到户,并及时报送到相关部门的计8分;
2、未及时报送,每推迟一天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3、经检查发现有虚报面积的,每次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查看记录
加强耕地保护、治理耕地抛荒、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
耕地
保护
10
1、当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合格计10分;
2、辖区内每发现一起非法占用耕地事件未查处整治到位扣2分。
实地调查
严禁
耕地
抛荒
10
1、辖区内没有出现常年性抛荒田计10分。
2、每发现一亩抛荒农田扣1分,以此类推,可以倒扣分。
实地调查
加大科技推广,实现良种、良法、良制配套,培植产业大户
主推
配套
技术
15
1、主要粮食作物乡镇办有1000亩、村级100亩以上高产示范样板计10分,未办样板不计分;未挂牌管理扣2分;
2、完成县分配方施肥、病虫综防等各项主推技术推广任务计5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实地调查
培植产业大户
10
1、每个乡镇培植30亩以上种粮大户4户以上计10分,每减少一户扣2.5分,直至扣完本项为止。
实地调查
合 计
100

主题词:农业 粮食 生产 意见

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发文单位: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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